重慶市首批房地產經紀行業自律公約簽約儀式隆重舉行
來源:重慶市國土資源房屋評估和經紀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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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8日上午,“誠信經營陽光服務”重慶市首批房地產經紀行業自律公約簽約儀式在重慶市國土資源房屋評估和經紀協會隆重舉行。
簽約儀式由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大慶主持,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張定宇局長、陳光宇副局長、市場處文星處長和翟建松副處長以及重慶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總經理羅仁驥作為嘉賓出席,協會會長程培昌、名譽會長尤世程、副會長胡育林和其他協會領導、以及30位簽約機構法定代表人參加此次儀式,都市熱報、搜房網、大渝網、重慶電視臺等多家媒體全程報道。
會上,重慶鋼運置業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長代育松宣讀《重慶市房地產經紀行業自律公約》和《重慶市房地產經紀行業自律公約實施細則》,重慶誠祥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董事長榮毅代表簽約機構作了“沒有夢想就沒有改變生活的力量”的主題發言,30位簽約機構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自律公約》并受頒簽約資格認證書。
程培昌會長從政府、行業、消費者三個層次闡述了簽署《自律簽約公約》的及時性和必要性,提出三點希望:希望簽約機構切實履行承諾,希望行業同仁也應積極參與,希望持之以恒,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動整個行業為人民群眾提供誠信陽光服務,積聚行業正能量。同時表示協會將繼續積極做好服務工作,樹立重慶自己的房地產經紀行業品牌,引導本市房地產經紀行業走上規范、自律、誠信的發展之路。
最后,陳光宇副局長在簽約儀式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充分肯定了協會和經紀機構在健全和完善房地產經紀行業誠信經營方面所做出的突出貢獻,同時指出《房地產經紀行業自律公約》出臺的重要性,并提出三點要求:第一,堅持互尊互信,鞏固誠信執業情感基礎;第二,堅持互利共贏,夯實誠信執業的經濟基礎;第三,堅持素質培養,筑牢誠信執業的人才基礎。
《自律公約》旨在提升重慶市房地產經紀行業的核心競爭力,促進全行業的誠信經營陽光服務,增強全行業的社會責任意識,維護全行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重慶市首批房地產經紀行業自律公約簽約儀式具有里程碑的意義,相信重慶市房地產經紀行業的明天會更加光明。
附:
《重慶市房地產經紀行業自律公約》(具體約定)
第一條 規范經營活動場所。在經營場所公示營業執照、備案證明、服務項目、業務流程、收費標準、投訴電話和示范合同文本。在合法場所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不在相關部門禁止的場所開展經營活動。
第二條 執行職業資格制度。不將房地產經紀業務交由未取得房地產經紀職業資格人員執行,下列人員應不予聘用:
(一)被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不滿五年;
(二)被行政處罰處分決定不滿兩年;
(三)被吊銷注冊證書處罰不滿三年的房地產經紀人員。
執行業務的一名注冊房地產經紀人或兩名注冊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在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上簽字。
第三條 保護客戶個人信息。依法保護客戶個人信息,不泄露或擅自使用委托人的個人信息。
第四條 及時受理投訴糾紛。各經紀機構應設立投訴電話,并在各門店醒目位置公示;對于接到的投訴,在兩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回復或處理。
第五條 房源信息真實可信。發布的房源信息真實有效,不發布虛假房源信息,不發布虛假圖片,不發布虛假價格,不隱瞞已知悉的房屋瑕疵情況。
第六條 公開服務收費標準。細化服務項目,明確收費標準,公開收費依據;如實告知房屋交易雙方真實的買賣價格、租賃價格,透明交易,不吃差價。
第七條 依法依規承接業務。不為不能上市交易的保障性住房、“小產權房”和其他交易受限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不協助購房人通過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不開展“群租”業務,也不為“群租”房主提供經紀服務;不強制提供代辦貸款、代辦登記和擔保等服務。同業間公平競爭,不相互詆毀。
第八條 簽約房地產經紀機構優先享有參加協會各項評選和相關部門招投標、政府大型交易展示活動、便捷化服務的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