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房地產估價師與經紀人協會
關于對房地產經紀市場有關問題的風險提示
來源:河南省房地產估價師與經紀人協會? 時間:2014-9-12
近期,“興麟系”房產中介關閉對我省房地產經紀市場造成了一定影響,波及到我省部分城市,給交易當事人造成了財產和精神損失。針對房地產中介機構執業情況及公眾關注的問題,我會發布風險提示如下:
一、嚴把房地產交易資金
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占壓甚至將交易資金挪作他用是當前房地產經紀市場存在的最大風險,嚴重侵害了當事人合法權益。交易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已實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的城市,交易當事人要盡量選擇資金監管方式交割資金。
(二)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交易保證機構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交易資金的存儲和劃轉要通過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進行,不能通過該賬戶以外的其他銀行結算賬戶代收代付交易資金。
(三)自行支付交易資金的,當事人應當在訂立買賣(租賃)合同時,明確交易款項的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內容。交易當事人盡量在約定情況下由經紀機構見證直接劃轉交易資金到對方賬戶。
二、維護房地產交易知情權
交易雙方當事人應當充分獲得交易房屋狀況及所簽合同的知情權。
(一)了解交易房屋真實狀況。買受人要了解或求助專業人士了解該房屋是否具備交易條件,有無抵押,能否辦理產權證,是否符合信貸政策,是否為“小產權房”等禁止交易房屋等。
(二)了解產權人的相關情況。是單獨所有還是與他人共有,所有權人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否明確表示交易意愿等。
(三)知悉交易流程和要件。交易前要向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了解交易應當知悉的整個交易流程,時間節點以及所需資料。
(四)交易當事人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行業組織制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房地產經紀合同示范或推薦文本,對事關切身利益的重要條款要明確約定,不要輕信某些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的口頭承諾,如有條件可盡量借助熟悉房地產法律法規人士的專業支持簽訂合同。
三、慎重選擇經紀機構
交易當事人在委托房地產經紀業務時,應當對擬委托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做必要的考察,盡量選擇在本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成立時間較長、管理規范、口碑良好、投訴較少、以房地產經紀為主業的經紀機構,同時要求具有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或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并注冊的人員代理交易業務。另外要多關注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發布的公告公示信息、信用評價結果等。已實行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的城市,應查看該機構是否具有房管部門授權的網簽端口,是否使用規范的合同示范文本等。
我會同時呼吁廣大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要切實遵守房地產經紀執業規則和職業道德,規范執業、從業行為,恪守信用,為交易雙方提供安全、專業的服務,以自身的專業、服務和誠信贏得客戶、贏得市場、贏得尊重,推動房地產經紀行業健康發展。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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